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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分红型保险 看上去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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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教育、养老、创业最佳选择”的理财产品,这样的宣传,看上去似乎很美。但近日,记者接到多名街坊报料,称在几年前购买的保险理财产品,收益极其低下,竟低过银行利息。“第一年仅25.1元的红利”,又要如何实现它看似“美丽”的宣传?然而“昂贵”的退保代价,更是让购买者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教育、养老、创业最佳选择”的理财产品,这样的宣传,看上去似乎很美。

  但近日,记者接到多名街坊报料,称在几年前购买的保险理财产品,收益极其低下,竟低过银行利息。“第一年仅25.1元的红利”,又要如何实现它看似“美丽”的宣传?然而“昂贵”的退保代价,更是让购买者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据记者了解,报料的街坊多在银行内受到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推销,而最终购买理财保险的原因,则是出于对银行的信任。

  虽然早在2010年底,银监会便发文不再允许保险公司人员驻点商业银行网点,并同时规定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合作的保险公司原则上不超过3家。但目前出现的情况该如何解决,之前的合同又该如何终止,成为众多购买理财保险的街坊最为关心的问题。

  某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一私人银行高级投资经理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在银行购买保险产品时,不要只听销售人说产品的好处,要对着保险产品条款逐一问清楚,切勿急于签订合同,“分红险投资的范围有限制,分红收益的水平一般都不高,买保险应该回归其保险的功能。”

  本是去银行办理业务不慎被忽悠办理了保险

  家住越秀区的王小姐是某银行的客户,2008年8月份前往越秀区的一家银行办理业务时,购买了一份让其事后苦恼不已的理财保险。

  在王小姐所保留的一份该保险公司的宣传单上,记者看到了“新型理财产品,教育、养老、创业最佳选择”的字样,而另在宣传册的最下方还注明了“限量30册,送完即止”。

  本着不太相信保险的心态,当时的王小姐对此事一笑了之,随即继续办理业务,对于保险推销员的推销并未在意。

  “后来保险员吹得有点天花乱坠,称今年交一万,明年便可领一千。”王小姐说,其是该银行的VIP客户,和银行的多名工作人员十分熟悉,见银行员工对于此种保险不置可否的态度,便为自己购买了一份,“当时有点抱着试试看的态度”。

  第一年分红25.1元“仅够买一斤排骨”

  “第一年我就傻眼了,分红才分了25.1元。”王小姐拿出保险合同年度报告书说。

  而记者也在王小姐提供的该报告书上看到,从2008年8月23日至2009年8月23日,该年度的红利金额仅为可怜的25.1元。

  “现在一斤排骨都要20多块,25.1元又能买多少?”王小姐苦笑道。

  据记者了解,王小姐所购买的此份保险,需要每年向银行存款1万元,持续存十年,在此期间不能取出任何本金。另外作为“奖励”,无论存钱的时间长短,每1万块钱只可以领取到1000元所谓的“生存给付金”。

  “一直要存15年。”王小姐说,虽然交款只用交10万,而保险员称“最后的5年是保险公司所赠送的,每年可获1000元的‘生存给付金’,且本金依旧不能取出”。

  “也就是说15年的利润只有15000元的‘生存给付金’外加分红。”王小姐气愤地说,分红第一年25.1元,“以后能高到哪里去?”这令其十分怀疑,“我觉得基本上是可以忽略的”。

  据悉,目前银行整取的五年定期利率约为5.5%,换言之,王小姐若在银行存款10万元,整存五年的利息便有27500元。

  “单此项收入便远远高出所谓的15000元的‘生存给付金’。”王小姐气愤地说道,更不要提之前的10年所能得到的利息,“这简直不可理喻。”

  “如此一份保险竟然打着‘新型理财产品教育、养老、创业最佳选择’的口号。”王小姐表示不能接受这个现实,因为其要在明知道被收益偏低的情况下继续投资此份保险7万元。

  现在退保将面临损失一半保费

  “在银行里竟然也有这样的事情出现,实在是太可怕了。”王小姐说,当时购买此项保险的原因主要是看着银行的“面子”,怎么也无法想到竟然有人能在银行里推销这样的“理财产品”,而更难以料想的是,银行里的工作人员竟对此持不置可否的态度。

  “保险员当时只是告诉我如何如何的好,并没有提毁约的后果。”王小姐说,现在十分悔恨自己当时过于相信“在银行里的人”了,“直到最近,在朋友提醒下我才发现这份理财保险,实际上并不理财,且毁约成本十分之高”。

  王小姐曾经询问过保险公司的人员,却得到了令她更进退两难的答案:若现在退保,将面临近一半的损失。

  银保销售投诉仍不少

  据悉,王小姐所购买的保险是一份“银保”,而所谓的“银保”即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合作模式,但目前在我国,银行仅仅是充当了中介的形式。

  然而,在2010年底,银监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中,要求保险公司驻点人员必须退出银行网点。

  “新政之后银保就十分难卖了。”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保险业从业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主要原因是“银保”产品将不再由保险公司业务员销售,而是改由银行的工作人员直接销售,银行面临的风险增加,“在介绍产品时,都必须详细”。

  “像王小姐这样的保险产品,是好是坏一目了然,只要讲清楚了,还有多少人购买就很难说了。”该从业者表示。

  此前,不少银行和保险公司为了追求业务规模指标,将保险产品介绍成储蓄产品误导客户。虽然银监会一再要求要对投连险等复杂类保险产品进行客户风险测评、投保提示、引导客户抄录,但纵使是声令俱下,仍有很多银行顶风作案。去年年底,为了进一步规范银保销售行为,银监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银行销售保险产品时应向客户充分揭示保险产品特点、属性和风险,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

  但目前没有按照这个要求来做的银行依然不在少数,记者一直都收到不少身边相关的银行存款变保险的投诉。根据广东银监局提供的数据,一季度广东银监局就已经收到涉及理财产品纠纷类信访事项有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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