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整顿投连险市场的通知已悄然下发至各地保监局及保险商,严格控制风险是其关键词。北京晨报记者昨日获悉,在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的通知》中,中国保监会明确提出了九条新规,对保险公司向个人销售投连险这一经营活动进行严格规范整顿。
《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委托银行代理销售投连险的,不得通过银行储蓄柜台销售投连险;投连险销售人员必须拥有资格证书,且应至少拥有1年寿险销售经验,并无不良记录。据了解,《通知》将自3月15日起执行。
但新规定并不意味着从此消费者不能通过银行购买投连险了,而是严格限制在银行理财中心和理财柜台销售。而且,如果保险公司在银行渠道销售投连险,其新单趸交(一次性交清)保费不得低于人民币3万元。
保监会昨天要求,各保险公司要对本公司投连险销售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并于今年3月1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保监会,同时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当地保监局。
投连险即投资连结保险,是在传统寿险基础上增加了投资功能,是一种既不保底也不封顶,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共享收益风险的投资型险种。我国上世界90年代末就开始推出第一代投连险产品,至今投连险市场已伴随资本市场而几经沉浮。最近一次销售高潮是2006年我国资本市场回暖,与证券市场紧密相连的投连险“咸鱼翻身”,其收益率普遍飘红,销售形势喜人。不过,随着资本市场深幅调整,投连险的投资收益也与股市连连下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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