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又到了,关于维权的讨论再次热起来。不少市民向记者诉苦,讲述他们所遭遇的理财陷阱。“如何进行金融维权”已成为市民关心的一大焦点。为此,梳理了市民理财时容易掉入的几个陷阱,并请理财专家给出建议,以使市民在投资理财时不要盲目追求“效益”,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陷阱1狐假虎威
预期收益代替实际收益
现象:随着利率的不断攀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水涨船高。走访了几家银行发现,很多银行都竞相推出收益率“诱人”的理财产品。但并不是所有的理财产品都能达到其承诺的收益率,一组统计显示,上千款理财产品中有近百款个人理财产品到期并未达到最高预期收益率,其中,结构性产品最多,占71.88%。
专家支招: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前一定要弄清产品的风险类型。一定要弄清银行承诺的收益率是否能够实现。虽然保证收益型产品预期收益率相对较低,但是一句谚语说得好: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投资者不如选择能实实在在使自己获得收益的投资品。
陷阱2指鹿为马
保险产品变身理财产品
现象:刚退休的李女士到银行取出已到期的20万元定存,银行理财柜台的经理向她推荐了一款三年期“理财产品”,比定存划算得多。半年后,李女士急需用钱,于是来到银行希望将钱尽快退回,哪怕损失一些本金和收益也无所谓。她被告知自己当时购买的是保险产品,如果当年退保,只能拿到30%-40%左右的本金。
专家支招:投资者要仔细查看产品认购书:如果是银行的理财产品,一般认购产品的名称为×××银行第×期人民币(外币)理财产品,还会有理财产品的编号。如果是银保产品会在认购书中有保险公司的名称、保险产品的名称。保险类理财产品与定存、理财产品有本质区别,它主要着重的是保障性,而非收益性,这一点也可以解释为何保险产品在退保时,本金受损较大。
陷阱3渔翁得利
“霸王条款”赚取超额利润
现象:艾女士电话说,表示自己投资15万元,购买了某城商行一款非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理财产品。自己仔细阅读说明书后发现,其中明确规定,到期年化收益率最高为3.55%,收益超过3.55%的部分,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对于这个条款,艾女士很难接受,她认为,浮动收益的产品无论产生多少负收益都要由她自己来承担,若产生超额收益却要归银行所有,这样的条款相当不合理。
专家支招:银行利用这种“霸王条款”不但赚取了手续费,同时,赚取了超额利润,对于这种“没收”投资者超额收益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尽量不要购买。另一方面,在购买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之前,投资者也应该仔细阅读相应的产品说明,判断是否有这样的霸王条款。
陷阱4暗度陈仓
信用卡分期付款免息不免费
现象:王先生反映说,去年“五一”劳动节的时候,我用信用卡刷卡购买了1.2万元的笔记本,当时销售人员告诉我可以用信用卡分期付款还不收利息。我一想,要是能申请12期的分期付款,一个月也就还1000元,还款压力小很多,所以就向银行申请了信用卡分期付款。“可是当他接到对账单时却傻了眼,账单上明确显示除了当月应还款项1000元以外,还额外扣除手续费72元。他立刻给银行客服打电话询问,才被告知”12期的信用卡分期付款要每月交消费金额0.6%的手续费。
值得注意的是,分期付款的方式下,持卡人所欠银行的本金每期都在减少,而对应的手续费却固定不变,因此,分期付款业务的真实成本远比表面上的手续费率来得高。
专家支招:目前各家银行提供的信用卡分期付款期限有3期、6期、9期、12期、18期和24期。持卡人选择的分期期限不同,手续费也不相同。在12期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中,多数银行的月手续费率为消费金额的0.6%。而在手续费的支付方式上,一些银行采取每月支付,有的则采取一次性支付手续费的方式。无论采用上述哪种还款方式,持卡人需要支付的实际年利率都是一年期商业贷款5.31%基准利率的两倍以上。信用卡分期付款免息不免费早已是业界公开的秘密。“信用卡分期付款,实质是变相的消费贷款,银行为客户提供分期付款服务含有资金风险和运作成本,收取相应的手续费也是必然的,这也是信用卡盈利的一个主要途径。”业内人士表示,“银行应当将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收费控制在一个合理、公平的范围内,最起码应当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毕竟普通消费者很难对信用卡分期付款的实际年利率有具体的概念。”
消费者透支消费时一定要有理财意识,不要超出自己的承受范围,而且在选择分期付款时,也要对银行信用卡使用条款进行充分了解,警惕免息背后的“隐性成本”,切莫花了“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