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5月份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之后,目前旨在全面深化保险资金投资市场化改革的政策“组合拳”正在酝酿之中。未来这些新政的发布实施,将为提高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创造更多机会,促进资产管理行业共同发展,同时,也将全面拉开保险、基金、银行、信托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资产管理业务领域激战的帷幕。
据悉,包括资产配置办法、委托投资办法、债券投资办法、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通知、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政策、境外投资细则、融资融券办法、衍生产品办法、创新产品办法、托管办法等13项新规正在业内征求意见,有望陆续推出。此轮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化改革,处于金融改革的大背景下,是国家在政策层面促进非银行金融业发展的一项具体举措,以更好地实现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此外,保险业资产收益不高、资产管理业务竞争加剧等现实压力,也迫使保险业需要在顶层设计下放开手脚、谋求发展。
尽管保险资产管理业在国内的成长年龄不到“10岁”,但是,“与其紧紧绑缚,不如放手腾飞”的决心,在保险监管层面已经下定。
据了解,继光大永明资产管理公司今年4月开业、合众资产管理公司上月揭幕之后,6月底,保监会又接连批准了3家中小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筹建的申请,即中英益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仅如此,中意人寿、天安财险等多家保险资管筹备团队也正在排队候场。值得关注的是,这是保监会在2011年之前维持多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9+1”格局之后又一次大规模地开放“进场”准入,由此也拉开了中小保险公司开设资产管理公司的大幕。
“放松管制,打开市场”反映了这两年保险监管思路的变化,其背后是一系列强有力的保险投资政策的支撑。
今年4月,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温州调研时提出“要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5月,保监会专门下发《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6月,监管层再度释放出拟定“13条”新政的信号,表示将从资产配置办法、委托投资办法、开放投资管理市场、债券投资办法、股权及不动产投资调整、基础设施债权计划投资政策、境外投资细则、融资融券办法、衍生产品办法、创新产品办法等多个方面调整和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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