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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家1对1条款解读
尽管监管层屡次出台措施规范银邮渠道保险销售,但存单变保单现象仍屡见不鲜。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13号文件,提醒在银行邮政网点购买人身保险产品时要做到七注意。
第一,要核实所购买的产品是否为保险产品。通过银行、邮政网点销售的人身保险产品都具有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部分产品还具有一定的投资理财功能,但它不是银行储蓄、理财产品。因此,购买前尤其要注意部分销售人员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的问题。
第二,销售人员出示的保险产品的广告等宣传资料并非保险合同,因此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如果购买的保险产品包含死亡责任,还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第三,分红、投连和万能保险产品具有收益不确定的特点,投连险和万能险还可能收取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等费用,购买投连险还应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第四,应注意保单期间和缴费期间的问题。保单期间和缴费期间是两个不同概念。后者指需要缴纳保费的时间,一般为1年、3年、5年甚至更长期;而前者则是指合同成立至合同满期的时间,在银行销售的产品通常为5年及以上。缴费期满后,保险合同不一定满期,此时退保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损失。
第五,应当结合自身的经济状况和已有保险产品情况,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为确保您账户资金安全,建议选择转账方式缴纳续期保险费。
第六,要了解“犹豫期”有关规定,减少退保损失。人身保险产品均有犹豫期,这是投保人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犹豫期内,您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仅扣除保单工本费。超过犹豫期之后退保,可能会有一定的损失。
第七,配合做好回访,以确保了解和维护自身权益。根据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犹豫期内向购买一年期以上保险产品的客户进行电话回访。这是维护个人权益的重要途径,因此在接听保险公司回访电话时,要仔细听取回访人员的问题,对于不清楚的问题,应当向回访人员认真询问,或者拨打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详细咨询。如果在电话回访时了解到的情况和当初销售人员介绍的情况不一致,要结合自身情况判断是否仍然继续持有此份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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