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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连险的死亡保险金额两种设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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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投连险不仅有死亡、残疾给付、生存保险领取等基本保险责任,在死亡保险金额设计方面有两种方法。到底是哪两种呢?

  根据国际保险市场经验及中国保监会关于投资连接保险产品的有关规定,投资连接保险产品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投资账户设置。投资连接保险均设置单独的投资账户。保险公司收到保险费后,按照事先的约定,将保费的部分或全部分配进入投资账户,并转换为投资单位。投资单位是为了方便计算投资账户的价值而设计的计量单位。投资单位有一定的价格,保险公司根据保单项下的投资单位数和相应的投资单位价格计算其账户价值。

  ②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投资连接保险作为保险产品,其保险责任与传统产品类似,不仅有死亡、残疾给付、生存保险领取等基本保险责任,一些产品还加入了豁免保险费、失能保险金、重大疾病等保险责任。中国保监会规定投资连接保险产品必须包含一项或多项保险责任。

  投资连接保险的死亡保险金额设计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给付保险金额和投资账户价值两者较大者(方法A);另一种是给付保险金额和投资账户价值之和(方法B)。方法A的死亡保险金额在保单年度前期部变,当投资账户价值超过保险金额后,随投资账户价值波动。方法B的死亡保险金额随投资账户价值波动而不断变化,但净风险保额(死亡保险金额与投资账户价值之差)保持不变。中国保监会在2007年薪修订的《投资连接保险精算规定》中规定:个人投资连接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团体投资连接保险的死亡风险保额可以为零;有年金选择权利的投资连接保险的死亡风险保额可以为零。

  ③保险费。投资连接保险的交费机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在设计方式上,投资连结保险的交费机制有两种:一种方式是在固定交费基础上增加保险费假期,即允许投保人不必按约定的日期交费,而保单照样有效,从而避免了因为超过60天宽限期而导致保险合同的实效。另外,还允许投保人除交纳约定的保险费外,可以随时再支付额外的保险费,增加产品的灵活性。另一种方式是取消了交费期间、交费频率、交费数额的概念,投保人可随时支付任意数额(有最低数额的限制)的保险费,并按约定的计算方法进入投资账户。这种方式对客户来说灵活性最高,但降低了保险公司的对保费支付的可控性和可预测性,同时提高了对内部操作系统的要求。

  ④费用收取。与传统非分红保险及分红保险相比,投资连结保险在费用收取上相当透明。保险公司详细列明了扣去费用的性质和使用方法,投保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通过电脑终端查询。在我国,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可以收取的费用包括:初始费用,即保险费进入个人投资账户之前所扣除的费用;买入卖出差价,即投保人买入和卖出投资单位的价格之间的差价;风险保险费,即保单风险保额的保障成本;保单管理费,即为维持保险合同有效向投保人收取的服务管理费用;资产管理费,即按账户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收取的费用;手续费,即保险公司在提供部分领取和账户转换等服务时收取的费用;退保费用,即在保单中途退保或部分领取时收取的用以弥补尚未摊销的保单成本费用。2007年薪修订的《投资连接保险精算规定》下调了投连险保单的初始费用,确定了买卖差价,降低了投连险的购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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