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盲目心理
购买保险应该有的放矢,不能“求全责备”或者“扔进篮中的就算作菜”。比如有些家长在给孩子购买儿童保险时,一味求多,几份甚至十多份儿童险累计购买,却不知儿童险的保额上限为10万元,超出部分算为无效。又比如健康保险,购买的前提必须是看清条款责任范围,明白健康险种和一般人身险的共同点与不同点,哪些状况可以投保,哪些状况属于除外责任。还有关于日后万一出险怎样获得赔偿的相关规定要求,均是以后索赔的关键之处,以为投保了健康险就能保障自己的健康,看病住院都不用花钱,这样的盲目投保必然影响自身利益。
四、获利心理
投保后最大利益就是使自己产生一种安全感,将日后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从而解除自身后顾之忧,决不是投保就可以产生高于保费数百倍的利益,毕竟不发生灾害事故才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共同心愿。即使是有投资收益的投连险投保者,也要时刻看清保险最大的功能还是在于保障,投资获益是附加功能,不可过高地指望投连险、万能险的投资获利。
另外,确有个别投保者为了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赔款,甚至不惜弄虚作假,铤而走险,制造事故,骗取赔款,结果不仅没有得到赔款(因为目前市场上的多数保险产品都设定了完备的道德风险),反而因触犯法律受到严厉制裁。消费者无论是在购买保险前还是投保后都要打消此种危险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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