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就是指储蓄保费的增值直接与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状况相挂钩的保险产品,其同时兼顾保障和投资功能。投资连结保险通常会设立一个或若干个投资账户,以满足不同投保人的需要,各投资账户之间的主要区别是投资方向和资产结构的不同,因而风险和预期收益也不同。
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保费一般每年缴纳一次,保险公司收到每一年度的保费后,首先从中扣除这一保单年度需要开支的附加保费(如保险公司管理费、代理人佣金等),剩余的纯保费则用于购买投资账户上的投资单位。至于购买哪个投资账户上的投资单位,则由投保人进行选择。
而投保人每次缴纳保费所购买的投资单位数量则取决于纯保费的金额和当时每一投资单位的价值。假设某投保人于4月15日缴纳保费1000元,这一保单年度纯保费的比例是90%,那么进入投资账户的金额是900元,保险公司4月40日评估、公布的投资单位价值是1.5元,那么投保人这次缴纳保费购买的投资单位数量是600个。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有的保险公司会首先按照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再将该保单拥有的投资账户上的资金退还,退还的金额为被保险人死亡时,保单所拥有的投资单位数量与每个投资单位价值的乘积。有的保险公司则只给付死亡保险金和当时投资账户金额两者中金额较大者。
此外,有的两全型的投资连结保险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仍生存,将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一般,满期保险金不是按固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而是把投资账户上的金额给付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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