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此契机转变展业方式
一家寿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投保指引》出台的背景是:由于年龄偏长者所能承受能力的风险较低,也往往对保险的了解不够深入,因此时常引发一些因销售误导而引起的保险纠纷。
一旦老年人选择了和自己保险需求、交费能力或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的保险产品,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因经济原因,在保险合同期满前退保,产生退保损失;不能按期交费,导致保险合同失效;保险责任与实际需求不匹配,保险公司无法提供所需保障或收益。
除对产品及保费规模有所限制之外,上海保监局还要求,凡60周岁及以上的客户投保,保险公司必须让其填写“年长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表”和出具“年长客户购买保险特别提示”。以此提醒年长客户,务必根据自身情况理性谨慎地购买保险产品,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保险公司误导或诱导年长消费者。
“监管部门希望以此为契机,保险公司可以积极转变展业方式,强化销售前端管理,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知情人士透露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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