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且于六十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失能,投保人免缴豁免期间内的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可保选择权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于第二、四、六、八个保单周年日选择投保本保险一份新合同。如新合同保费不超过行使可保选择权时原合同应交保费的25%,被保险人享有保证可保的权利。行使可保选择权时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原保险合同含可保选择权;
(2)新合同与原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相同;
(3)被保险人未曾且当时未处于失能状态;
(4)被保险人56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到60周岁
保障期限:10年、15年、20年和25年
缴费期限:交至保险期满
缴费方式: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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