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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连险稳居金融投诉重灾区 账户成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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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投连险稳居金融投诉重灾区,专家表示,投保人在购买投连险时还应查看销售人员的展业证,确保销售人员具有投连险销售资质。

  不过,保险消费者在瞄上投资收益的同时,也不得不重视其中的风险。理财专家建议,从投保人角度看,如果要购买投连险,应拥有一定闲置资金,同时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经验,因为投连险的投资风险是由投保人自担的,即保险公司实际只是账户资产的“托管人”且并不保证收益;投资账户若产生收益由投保人全部享有,若出现损失也由投保人全部承担。

  同时,保险消费者还要了解费用明细,购买投连险前务必向销售人员索要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确保清楚各项费用的收取情况。一是初始费用,即交纳的保费在进入投资账户之前扣除的费用。二是风险保费,即投保人为自己的风险保障支付的费用。风险保费会根据风险保额、性别、年龄等情况不同而变化。三是资产管理费,按账户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收取,如果是收益较低的稳健类投资账户,那么管理费用对于收益的侵蚀尤为明显。四是退保费用和部分领取费用,如退保,将根据保单年限扣除一定的退保费用。一般随着保单年限增加,退保费用会逐年递减。部分领取费用通常与退保费用类似,收取比例也逐年减少。除此之外,投连险产品还可能收取账户转换费用、保单管理费和买入卖出差价等。

  投连险销售人员门槛待提高

  针对投连险的特点,监管层也加强了对销售的监管。保监会近年来相继下发了《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加强投连险产品的风险提示和销售管理。

  同时,由于投连险相对于其他保险产品风险更高也更为复杂,按照保险监管部门的要求,保险公司销售投连险时应对投保人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专家建议,投保人应该认真对待这一测评,如实告知收入、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等情况,以便保险公司了解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

  不过,目前保险营销员队伍的佣金制度以展业绩效为基础,在首期佣金高、续期佣金低的制度引导下,保险销售人员重视拓展新业务,而对退保率、保单失效等问题关注甚少,很大程度上诱发了片面追求保费收入、销售误导等短期行为。

  针对这一问题,对于从事投连险销售的人员,目前各地保监局在其学历、保险销售经验和以往诚信状况上都做了明确要求。以北京市为例,2014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北京保监局出台的《北京地区人身保险经营行为管理办法》中就明确规定:北京地区投连险、变额年金险种等销售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年以上寿险产品销售经验,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欺诈行为这三个条件才能从业。

  北京保监局局长郭左践表示:“由于投连险、变额年金险等涉及的风险点和金融知识,相对于传统人身产品更多、更丰富,销售人员需有相应的学识,才能向潜在的投保人去提示风险点,这是业务的要求。监管机关的立足点,从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角度,要求销售人员有义务向投保人提示清楚产品的风险何在,投保人在充分了解潜在风险的前提下,做出决策才是负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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