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理财宝两全保险(万能型,C款)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以下责任:
1.身故保险金
2.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身故额外保险金
3.航空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身故额外保险金
4.持续奖金
5.满期保险金
具体保险责任请详见合同条款
注:我公司在约定情形下不承担保险责任,请关注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
投保须知
1.被保险人年龄:出生满30天(含)—60周岁(含)
2.交费方式:一次交清
3.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7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
4.缴费说明:最低保险费10000元,超过部分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投保案例
被保险人王先生,30周岁,投保幸福理财宝两全保险(万能型,C款),趸交保险费10万元。
承保时一次性扣除5000元的初始费用,进入保单账户的价值为95000元;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每月结算日从保单账户中扣除12元的保单管理费;本产品不收取风险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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