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龚女士接到新华保险公司打来的催款电话。对方称自己购买的“荣享人生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到了交费时间,应交36万余元,请她尽快到保险公司交费。龚女士很诧异:“我去年买这款保险时就已经一次性付了全款36万多,怎么还要交费?”
次日,龚女士仔细查看保险合同发现,自己交费发票上写着2011年2月投保时交的36万余元仅仅是“首期”,合同中也对交费方式也勾注了“年交”,交费期限为5年。这样一来,她买这份保险一共得交180多万。
这让龚女士母子大为震惊:当时业务员给我们介绍保险时,说的只交一次费。业务员说,一次性交36万多,第二年开始就有每年2万多的收益。60岁时有1万多,60岁到88岁每年还有养老金,这还没加分红收益。算下来固定收益都有180多万。
龚女士回忆,签投保书时业务员不提供合同,称要交费之后两三周内以邮寄或是送上门的方式交到客户手中。出于信任,龚女士签了字。后来合同送上门,也便没再仔细看。
重庆市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对保险产品进行了解时,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如果购买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分红保险、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还应当了解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对于万能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还应当了解费用扣除、保单账户价值的计算方法等重要内容。
由于投保提示书是对保险产品的特点、风险,以及消费者享有权利和应尽义务的重点提示,消费者应当认真阅读并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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