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首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简称《规范》)实施要求,今后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阶段的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规范》定义的25种疾病当中发生率最高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6种疾病。今年4月起,各保险公司将按此规范重新开发和管理重疾险产品,现行老的重疾险产品全部停止销售。
据平安人寿四川分公司营销部经理日前透露,该公司去年底已经停售了几个健康险产品,目前正在热销的“万能重大疾病保险”也即将停售。平安万能重疾险是一款凭借其灵活、弹性的保障、交费和领取以及兼具的理财功能等特色,在近年的重疾保险市场独树一帜的产品。本次停售还与保监会在2006年颁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所有保险公司必须从2007年停止销售返还型的大病保险有关,而目前平安的“万能重疾险”是市场上仅有不多的具有返还功能的大病保险。
据调查显示,我国居民对健康险的预期需求高达77%,居人身险业务之首。因此,许多消费者关心的是疾病定义重新规范后,这是否会影响到重疾险新产品的价格。
“定义的使用必然对价格有所影响。”该经理表示,在《规范》实行后,部分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不仅数量将有所改变,条款也将适度放宽或者缩小保障范围。这样价格也势必会有相应的调整。
对规范启用前已销售的老重疾险,到底是继续按照合同执行,还是按照新标准理赔?该经理透露,平安总部已制定相应的过渡方案,率先在业内推出“有利于客户的原则”,即对老保单会以对客户有利的原则来执行赔付。也就是说,“如果客户承保的某疾病,其范围比新《规范》实施更宽的,将按旧条款定义进行理赔;如果某疾病的新定义更宽泛,那就参照新定义确定赔付。”
当消费者真正要选择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时候,除了货比三家外,最重要的就是自身的年龄及需求。“毕竟不同的年龄段,容易得的疾病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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