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主要是指年收入在社会平均工资以下,或刚接近社会平均工资,或仅能维持日常生活的收入状况。低收入者因财力非常有限,抵御风险的能力也非常之弱,尤其需要保险。但由于收入低,他们往往更需要解决眼前的日常生活问题,保险只能放在其次考虑。如果需要购买保险,可以选择的保险产品范围很小,最应该选择购买的是短期保障型保险产品。一来因为保险期限短,除有些保险受年龄因素影响价格非常高以外,多数情况下保险的价格都非常低,保险支出不会成为低收入者的负担,其次也因为有了保险,一旦风险发生,保险可以解燃眉之急。
案例1
2010年8月,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处理了一起理赔金额达106万赔案。被保险人张女士生于60年代,生前系沪上某大型企业总经理。2005年太平人寿高端险种“卓越人生”甫一推出,她就为自己投保了了该产品。太平人寿为其“定制”的保险计划中包含了定期寿险、意外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年交保费1.4万余元。
2010年5月20日,张女士突发高烧并昏迷,立即被家人送往上海市某医院抢救治疗,并被诊断为病毒性脑膜炎。在住院六个多星期后,不治身故。在其过世后,其家人向太平人寿报案并申请理赔。考虑到张女士属于高端客户,理赔金额比较大,太平人寿随即成立专案小组展开调查。经核查张女士过往病史、身故证明等资料后,确认了保险责任。8月5日,太平人寿将总额为1057493.51元的理赔款转入保险受益人的账户。
案例2
闫女士家住双鸭山市尖山区,是一名普通的下岗职工,经过几年的辛苦打拼开了一家小饭店,生活水平渐渐有了起色。2008年12月17日,在朋友的介绍下闫女士为自己投保了“太平福禄双至终身寿险(分红型)2007”并附加“太平真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07”10份,年缴保费4290元,保额10万元。2009年5月15日,闫女士因严重腹痛到双鸭山煤炭总医院检查,并最终确诊为“细胞癌”。在接到客户理赔报案后,太平人寿理赔人员第一时间与客户家属及代理人进行沟通,了解客户发病经过并对客户的病情进行核实,并最终做出赔付决定。7月8日,闫女士收到了太平人寿支付的100051.54元理赔款。
太平人寿专家支招
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人身保险产品,必须结合自身的身体状况、工作条件、经济能力甚至生活习惯、投资偏好等特点。在投保之前,投保人首先应该了解自己及家庭面临的风险状况、实际保险需求以及缴费能力,有针对性地选择人身保险产品。例如,孩子真正的保护伞是父母,所以父母的保障应该比孩子更重要;年缴保费最好不要超过家庭年收入的10%,否则可能会给家庭生活带来经济压力;购买保障型产品要趁早,因为年纪越小,保费越便宜。
在选择保险产品时,价格往往也是投保人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消费者可以对不同公司的保险产品价格进行比较,但应注意不同产品之间要具有可比性,即用来比较的产品在责任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起见等方面要一致。此外,还应结合保险产品中的除外责任来比较。此外,选择一家值得信赖的保险公司也非常重要。人身保险的期限一般很长,保险金很很可能到几十年后才可领取,所以要尽可能地选择一家经营稳健、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同时还可以享受便捷和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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