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年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必须为同一人,且投保年龄为18-65周岁之间。
2、除西藏地区外,全国其它地区居民均可投保。(重点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江苏、浙江、大连、宁波)
3、重疾保额限制:重点地区[18(含)-40岁:最高保额50万(含);41-55岁:最高保额30万(含)];非重点地区[18(含)-40岁:最高保额30万(含);41-55岁:最高保额20万(含);]。
4、保险费:首次缴纳保险费最低为2000元,并以千元为单位递增,以后各次所交保险费最低为500元,以100元为单位递增。同一投保人累计所交保险费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投保时请填写投保人本人的缴费账户。
5、阅读条款:请您仔细阅读条款中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了解保险利益及您所拥有的保障范围。保障权益主要包括保底增值和身故、重疾保障。
6、保单形式:由于电子保单及投保成功信息将发送到投保信息中所填的邮箱和手机中,请务必准确填写。如果您在1个工作日后仍然没有收到电子保单,请及时拨打泰康人寿公司客服电话400-815-0505。您还可以泰康人寿官网登录“e站到家”自助服务专区对电子保单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如您需要提供保险费发票也可通过拨打网上保险客服专线400-815-0505提出申请。
7、风险提示:您所缴纳的保险费并不是全部进入投资账户用于投资,而是要扣除风险保障费用和经营管理费用,请您仔细了解费用扣除情况,产品说明书或利益演示表中关于未来收益的测算仅为假设。
8、犹豫期:自保单生效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电子保单发出日次日起10日内,您可以充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符合您的需要。如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解除合同的申请后,您可以收回全额缴纳的保险费。
9、网上的服务项目:犹豫期撤单、追加保险费、部分领取、退保、保单交易记录查询、电子保单补发、投保人联系方式及信息变更。
10、投保时间:网上投保申请受理时间为每日0时到2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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