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银保销售误导,让被误导的消费者有充足的时间“反悔”,山东保监局14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销售提出要求,其中规定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犹豫期由原先的10天延长至30天,同时规定保险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误导,由险企负责举证。
特殊群体犹豫期
延长至1个月
按《保险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一年期及以上的人身保险后,犹豫期为10天,即签收保单之日起10日内可以全额免费退保。因为考虑到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更容易被误导,山东保监局在新规中指出,特殊群体购买一年期及以上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后,在签收保单之日起30日内,可以无条件全额免费退保。
特殊群体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男性客户在投保时年龄为60周岁及以上者,女性客户在投保时年龄为55周岁及以上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持有者;《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持有者。
保险公司在办理完退保或赔付业务之日起10日内应对客户进行回访,确认收到款项。
银行代理销售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范围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以及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产品。
销售是否存误导
由险企举证
对于银保产品是否存在销售误导,买卖双方往往存在较大分歧。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山东保监局明确指出,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销售是否存在欺诈误导行为有争议的,由保险公司负责举证。
举证应包含:投保人已在投保单抄录下列语句并亲笔签名:“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投保单、投保提示书、产品说明书系投保人亲笔签名;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身保险公司客户回访工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进行客户回访的记录。
据了解,山东保监局对银保的两项监管新举措均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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