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的特约是含有未成年人死亡赔付责任的保额不能超过10万。跟重疾是没有关系,但是保险里面含有死亡赔付责任,如果没有死亡赔付责任,有的保险只是退保费,或者18岁钱退保费,可以多保。
详细投保资料:
我想给自己三个月大的小孩子买重疾保险。
我咨询过中国人寿,中国太平,中国太平洋保险,咨询他们的业务员,他们说可以买重疾保险额度到20万,但是我打他们的咨询热线都说不能超过10万,也就是身故是十万,重疾也是十万。目前我对太平洋的金享人生和太平的康康颐金生有兴趣。保监会规定未成年人都不能超十万,但为什么上面的两个产品的重疾都能做到20万,这个不是矛盾吗?还有,中国人寿的未成年人重疾就是10万,其他公司就能20万,为什么?那些重疾超过十万以上的,出险会理赔合同规定的重疾20万吗?
专家分析:
《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95号),自2011年04月01日起执行。第一条: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公司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
基于保监委的规定,所以业务员或服务热线没有向你解释清楚。因为,重大疾病保险都含有身故保障,意味着可以购买2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同时在成年之前又有20万的身故保障,这又违背保监委的相关规定,所以只能购买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包括10万的身故保障),这是一份保险,牵涉到两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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