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有两个规定:
一是门诊,纳入慢性病范畴的疾病,每个月可享受该病种的专项门诊费,具体标准各地不一样。
二是住院医疗,对于慢性病之类的住院治疗费、检查费、药品费等等都有一个规定的。
详细投保资料:
我的户口在西安,今年54岁,关系现在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医保社保都是自己全额缴纳,我是自由职业者长年患高血压病,每年药费花销很大,我想了解一想我这种情况,慢性病医保报销如何办理?
专家分析:
慢性病的医疗花费高且持久,给家庭经济带来较重的负担。像您这种情况,可以先向医保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您看病的住院病历复印件(1、病历首页,2、出院记录,3、入院记录,4、相关异常(阳性)的报告单。);门诊病历原件,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抢救病历复印件及医生的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公章)等相关资料(均限09年,2010年,2011年三年之内的任何一年)。您患的是高血压,还需提供门诊病历和门诊诊断证明(三级医院病历,且有两次及以上的病历)和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两张一寸彩色免冠个人照片。
您将资料提供给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由中心对您的慢性病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医学专家进行鉴定。如果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诊断标准,由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发给《门诊特殊慢性病专用病历》并备案。如果对有必要进一步检查的,还需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指定医院复查。
拿到专用病历后,您就可去指定医院或指定的医院社区门诊申请办理大病门诊,这样你就可以在就近的指定的医院或医院社区门诊看病、买药。并且在看病或买药的缴费的时候,只支付(除报销意外伤害)个人负担的那一部分钱。
另外,门诊慢性病的报销额度与住院相同,按年度门诊费用现金支付超800元以上部分,扣除自费和初始费用后按同等级住院比例报销,报销期限一般为当年12月20日至翌年二月底,慢性病门诊的医疗费用是按年度结算的,不累加年度计算.与办理报销时的日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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