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临近。每年这个时候,保险类的投诉和维权活动总是络绎不绝。能够通过“3·15”顺利维权固然是好事,但更好的还是自己多个心眼,不要被不恰当的保险推销行为误导买下自己不需要的保险,如此自然也没有了维权的需求。
电话推销区别对待
如今,电话营销是保险公司运用极多的一种营销手段。对于电话推销,则要视情况区别对待。
第一类电话营销,一般出现在目前大热的车险销售过程中。往往是车险消费者在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上留下详细的信息,保险公司依据此信息致电进行销售。对于这类电话,保险消费者信赖度可以高一些。
第二类电话营销,则一般是寿险公司与银行信用卡中心合作进行的。此类往往会向你介绍某款寿险产品,如果消费者需要则可以直接在信用卡中扣款购买。此类保险一般在产品介绍上未必会有误导,但是对保险消费者而言,却处于一个很不利的地位上——保险产品很复杂,往往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清楚。许多消费者从电话介绍中并不能清晰了解产品的所有特性,往往因此做出错误决定,直至事后弄明白之后才后悔。正因此,消费者接到此类电话,不妨不要轻易做购买的决定,可以要求对方过几天再致电,期间上网搜索一下,看看此类产品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若真需要再购买。
第三类电话营销,往往也是与银行信用卡中心合作进行的。此类一般会表示主动赠送消费者1个月的保险,询问你是否接受。不过营销人员有时候絮絮叨叨介绍产品的过程中往往还会问你是否需要免费到期之后付费继续购买,而有些听得不仔细的消费者以为只是免费就同意了。对于这类情况,若消费者希望获得赠送的免费保险又不愿意额外付费,不妨统一这样的回答“免费的你们都赠送吧,但是收费的一概不要,不得从我信用卡中扣款”。有这样的表态,推销者就没法浑水摸鱼了。
第四类电话营销,则主要由保险代理人所为,也是最值得警惕的一种。代理人或是打着银行的名义说邀请VIP客户参加讲座或者吃饭,或者是打着公司周年庆赠送礼物等名义,理由种种,目的都是要消费者参加其组织的保险说明会,借机推销产品,而此类说明会往往误导不少。对于此类电话,消费者最好的选择是一概不理睬。如果你担心真的是保险公司本身的优惠活动而并非代理人的个人行为,那么你可以询问对方的工号并表示要回拨联系他们。如果致电者真的是代表公司的官方营销行为,那么你拨打保险公司官网公布的服务热线,就可以通过转接工号联系上。若对方无法给出工号或者给你的电话并非保险公司的官方服务热线,那么多半就是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了。
面对银保想清需求
银行保险,同样是保险维权中常见的案例。许多老年消费者本着存款的目的去银行,却在银行的营销人员推销下,变成了买保险。事后才发现,保险产品远没有想像的那么好,待要退保时才发现可能面临不菲的退保费用,损失20%至40%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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