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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可分为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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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犹豫期也称冷静期,某些设立犹豫期的险种,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后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投保人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申请,保险人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其所缴保险费。

  犹豫期也称冷静期,某些设立犹豫期的险种,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后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投保人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申请,保险人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其所缴保险费。一般为10日。两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均设置了犹豫期规定。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如没有发生保险金给付,有权向保险公司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监会规定,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投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并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果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已经在保险公司进行了免费的体检,则要扣除相应的体检费;对于投资连结类产品,若在犹豫期内,因独立账户资产价值发生变化,则保险公司只能扣减投保人资产价值减少的部分以及变现资产的费用,而不得扣减销售保单所发生的佣金和管理费。

  观察期,也称为等待期。观察期是指在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这几类健康保险中,被保险人在首次投保时,从合同生效日算起的一段时间内,被保险人患病所发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从观察期的时限来看,在普通住院类医疗保险中,观察期一般为30天;在重大疾病保险中,观察期一般为90天、180天、一年。

  观察期可分为两种,简单地说,就是健康观察期和理赔观察期,健康观察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观察期。

  如某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规定:“在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后被确诊首次患有所列举的疾病,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将会获得本附加合同之全额保险金的给付,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在这项附加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里,我们可以看到,其健康观察期为90天,这与一般的健康保险条款并无区别,但同时我们可以看到有“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这个条件,保险公司才给予赔付,这个30天就是我们所说的理赔观察期。也就是说,被保险人经过了健康观察期,患了所承保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后,虽然确诊所患的疾病在可承保范围内,但得有30天的理赔观察期。目前,在市场上同类产品中,理赔观察期一般为15天、28天、30天,有主险形式,但多以附加重大疾病保险的形式出现。

  意外险是没有观察期的。如果在犹豫期内出现是要理赔的;而很多包含观察期的健康险,如果10天犹豫期而且是在观察期内出险的话,是不理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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