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12378全国保险投诉电话开通,本报消费维权热线27500315也同时配合接听全市居民有关保险行业的投诉。半个月来,本报已接到12起有关保险行业的投诉,其中9起为老年人去银行存款被误导,最终购买了保险产品。这类产品在第二年以后才被发现,部分老年人养老钱缩水严重,影响到正常生活。
南开区78岁的张女士反映,2007年她在楚雄道一家国有银行存款20万元,银行工作人员劝她:“换个存法,每年至少5%的利息,比正常储蓄利率要高,还赠送一份保险。”张女士按照银行的操作方法将20万元全部“存”了进去。过了两年,张女士要求取出20万元存款,却被告知2017年以后才能取,现在取按“退保”处理,不仅没有利息,还要扣除管理费、初始费用等,剩下不到18万元。原来,银行工作人员当时所说的“赠送保险”实际上是“购买保险”,而且是一次性缴清保费。
河东区69岁的王先生反映,他在一家国有银行办理存款时被误导购买了保险,当时“又送油,又送炒锅,银行员工很热情”。5000元存进去的结果是,此后每年都得再存5000元,一直存到79岁,受益是在84岁以后。记者仔细研究了王先生的保单发现,该保险的被保险人条件是“18周岁至65周岁”,当时王先生已超过年龄限制,但是王先生在被保险人一栏填写的是自己38岁儿子的姓名。王先生说,当时“银行的人让这样填”,加上时间紧迫,没有征求儿子意见。
在这类案例中记者发现,已退休老年人被误导的几率较高,他们认为在银行存钱任何时候都能取出来。在投保人明显不符合年龄条件时,保险销售人员让这些老人在“被保险人”一栏填写孩子的姓名。
南开区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到银行储蓄时不要轻信“超高利率”“额外收益”,在提及“保险”时,不管是赠送,还是推荐购买,一定不要轻易签字,看清风险提示语句。市民被要求出示孩子的身份证或填写孩子的身份证号码时,一定要和孩子商量,共同研究保险条款,充分利用10天的保险犹豫期,一旦发现保险不适合自己,要及时退保。(来源:渤海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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