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案例】
张女士,43岁,企业高管,离婚,女儿13岁,父亲去世,母亲现年68岁。张女士月薪2万元,年终奖6万元,参加了三险一金,离婚后家庭月支出6000元,女儿学费每年2000元,母亲搬来同住则每月增加1000元支出,母亲有退休养老金保险,每月领有2000元的生活费。婚前财产张女士有30万元,前夫10万元,婚后购置了房屋市价120万元,贷款余额还有30万元。张女士名下有存款20万元,前夫名下有定存50万元,共同基金30万元。前夫去年因伤病保险公司理赔了20万元。母亲在广州还有一处房产,市价150万元,无贷款。
【理财目标】
张女士与前夫都想将房产尽早卖掉。张女士另想购买总价200万元的房子,作为自己与女儿、母亲的居所,母亲也想将其广州房产卖掉;张女士与女儿、母亲只有社会保险,皆无任何商业保险;张女士退休前每年与家人旅游支出约6万元,退休后前10年,每年旅游支出3万元;希望购买15万元汽车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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