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于近日将《关于规范信托产品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到各信托公司。《通知》中明确,信托公司不得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产品。非金融机构可以向信托公司推荐合格投资者,但不得以提供咨询、顾问、居间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推介信托产品。
对此,业内人士有不同的解读。乐观者认为第三方理财公司代销信托产品的事实实际上得到了确认;悲观者认为第三方理财公司或将已穷途末路。无论事实怎样,对于投资者而言,选择中间环节最少的购买方式无疑是最“划算”的。
禁止还是默认
“信托公司不得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信托产品意味着第三方理财公司将继续无缘代销信托产品,而仅能向信托公司推荐合格投资者。”某信托公司人士指出。该人士甚至认为,监管部门将禁止第三方理财公司推介(或代销)信托产品,更不会给第三方“发牌”。而是会鼓励信托公司发展直销业务,并放开在异地销售上的限制。
虽然是同行,但信托经理小张的观点和上述人士恰恰相反。他觉得《通知》默认了第三方理财公司代销信托计划的事实。理由是,尽管从未经过监管部门许可,但在美国纽交所上市的诺亚财富就是以代销信托产品起家。2008年、2009年,信托产品占诺亚财富所代理的全部理财产品的比重分别高达62.7%和64.8%。
“现在《通知》明确非金融机构可以向信托公司推荐合格投资者,那么推荐合格投资者是不是意味着非金融机构可以向信托公司收取佣金了呢?”小张反问。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三方理财机构的生存状态甚至得到了确认,其境遇甚至可以说有所改善。
其次,第三方理财机构是仅仅向信托公司推荐合格投资者,还是以提供咨询、顾问、居间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推介信托产品,其实很难区分。监管部门不可能抽出一份信托合同去追问是信托公司直销的结果还是代销的。如果信托公司因为第三方理财公司提供了客户而向其支付佣金就更难以分清这二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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