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0日,广东籍在济南居住的吴先生投保新华保险公司《吉星高照》保险一份,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附加住院医疗A款保险。至今共计缴纳保费11997元。
2010年6月13日,吴先生查体时发现乙肝,后于多个医院治疗,但是病情逐渐加重,最终发展成肝癌。在吴先生治疗期间,公司积极开展理赔慰问,帮助客户准备理赔资料。在得知被保险人急需资金进行治疗时,公司启动理赔绿色通道服务,先行支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共计10万元,帮助客户治疗,抗击病魔。
2011年8月,吴先生医治无效身故。得到被保险人身故的消息后,公司理赔人员在中秋假期紧急处理,协助客户整理理赔材料。9月14日,仅一天时间,按照“吉星高照”双倍保额赔付的规定,将剩余18.31万元保险金汇入客户受益人的账户。两次理赔共计给付理赔金28.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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