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5日,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目的、运作模式、风险管控和监督管理。针对新《保险法》中放开的不动产投资和股权投资两大渠道,该办法首次明确了投资比例上限。8月11日,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了相配套的投资政策细则。9月3日,保监会同时发布《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明确表示“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
保险企业已经先行试水不动产投资:3月26日,保险业第一个获官方批准的养老社区投资试点项目,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名为“泰康之家投资有限公司”的养老社区投资实体宣告成立,注册资本金达22亿元,成为泰康旗下除泰康资产、泰康养老之外第三家由泰康人寿全资控股的子公司。
据统计,截至2010年10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4.53亿元,同比增长29.75%;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达到3.97%,简单年化后达到4.75%,目前9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着全行业80%以上的资产,超过70%的保险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资产管理部门,其中10多家公司采取资产管理中心模式,专业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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