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资产管理公司(下称“太平资管”)董事长谢一群在其2013年度工作报告中就指出,“将通过优先发展基础设施和不动产债权投资以及实现创新业务有效突破等途径,快速做大对外资管规模。”
而今年以来,太平资管相继发行了“太平资产—盐田港集团港口项目债权投资计划”,和“太平资产—粤电靖海电源项目债权投资计划”。
华泰资产管理公司也在今年陆续发行了“华泰—武汉保障房债权投资计划”和“华泰—国投煤炭项目债权投资计划”。
可见,上述太保资管、太平资管、华泰资管这3家公司在今年至少已发起设立了12个项目。不过,尽管都在积极尝试寻找债权投资计划项目,但公司对此大多仍然维持低调,有保险资管公司对本报记者称,“因涉及很多不宜对外披露的信息”。
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虽然收益率较好,但规模还较小,各保险机构在债权计划上的“积极”似乎还成效甚微。根据陈文辉透露的信息,截至去年12月末,保险机构累计仅发售83项基础设施投资计划、11项不动产债权计划,计划的平均投资年限7年,平均收益率6.36%;计划的备案金额为3025亿元,仅占保险总资产7.35万亿元规模的4.1%。
政策便利与偿付能力诱惑
为了进一步推动债权投资计划发行制度改革,按照“放松管制、加强监管和运用市场化机制”的原则,保监会于2012年10月发布了《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确定了债权投资计划发行由备案制改为注册制。此后,保监会又于2013年2月发布《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以落实注册制度。
这意味着债权发行的效率将会更高,也会有更多的保险资金进入债权投资领域。
而今年4月保监会下发的“有关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对保险公司投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等投资品种的偿付能力认可标准进行了统一规定。
规定指出,保险公司投资AA级以上债权计划的账面价值认可比例从以往的95%上升至100%。这一调整表明,债权投资计划与高评级债权的认可价值相当,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于债权投资计划资产资质的充分认可。
随着债权计划资产认可比例的提高,保险机构的资本金将得到有效释放。如太平集团在其官网上发布信息称,其释放金额合计为9.8亿元。“其中,由太平资管发行债权计划引起的资本金释放额将达到9.6亿元,占比约98%。尤其是,太平人寿的偿付能力亦将因债权计划资产认可标准的提升而提高,这无疑将极大促进太平保险集团业务能力提升,集团债权投资业务的综合效应日益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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