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张女士多次找到保险公司,想找当初的保险推销员,可保险公司查询后介绍这名推销员早已经离职了,保险公司也联系不上这个人。最后张女士联系了律师,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
张女士拿出市南区法院的判决书,要求被告保险公司赔偿伤残赔偿金,医药费在内合计12万元,并要求由被告承担诉讼费。诉讼中法院委托青岛青大司法鉴定所根据保险合同中所附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对张女士进行了鉴定,认定左上肢损伤为五级伤残。
对于伤残等级的认定,大家都没有异议,保险合同中规定赔付比例是20%,而这20%是按照哪个基数来赔偿就成了难题。张女士认为既然终身险保单保额是8万元,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的金额是3万元,即便是照3万元来计算,也不能就赔付这么少吧?
最后按照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认为,依照其中的规定,“首次投保时,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每次续保时,其保险金额按照续保时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自动增加,但以增加5次为上限。”认定张女士在续保之后保险金额为10500元,这10500元具体怎么个算法,保险公司没告诉张女士,她一直也没弄明白。最后是赔偿张女士10500元的20%,只有2100元,加上第二次住院医保之外的费用738元,合计2838元。诉讼费中要由张女士负担的部分是2769元。这样算下来,打了一圈官司,张女士只得了69块钱。
3这种保险,十年内基本负收益
虽然张女士也想自己研究明白这合同和保险法规中的规定,但尝试了几个月后,她泄气了。当初签订的保险合同将近60页,此外还有多份附加保险,中间对于许多内容都进行了约定,但专业术语太多,各种条款和分类也实在太多,对于一个没有专门研究过保险合同的,很难在短时间弄明白其中的蹊跷之处,或者从里面找出保险公司的漏洞。
记者咨询这家保险公司后了解,这种所谓的万能型寿险已经停售了,已经由其他保险品种来替代。4月17日,记者也咨询了专门从事保险纠纷代理的刘显中律师,他说,这种保险存在着很多弊端,由于受银行利率影响很大,这种保险既有银行功能又有保险功能,很容易出问题,现在都学习国外的保障是保障,储蓄是储蓄,而用户可以对自己账户内钱款进行存取也很影响保险公司业务。
有专业人士说,这种保险初期扣费非常高,短时间内都是负收益的,从张女士的保险合同中,记者也看到了这样的条款:“交费后第一年要扣掉所交费用的50%作为初始费用,第二年则扣掉25%,以后逐年递减,直到第六年开始每年扣掉5%”这样算来,从第六年开始才算这种投资的开始,而由于扣费的存在,十年以内基本投保人账户内都是负收益,账户内的钱不如投入的多。
“打比方说,你给我一笔钱,我帮你去投资,赚了咱俩平分,赔了全算你的,另外你还得每年给我劳务费和各种手续费,若真出事了,除非是意外事故身亡等,赔偿金额并不高。”刘律师说,“不少保险公司在赔付时会选择保额和账户金额中相对较高的,如果你账户中钱足够多,赔的还是投保人自己的钱。而且万能险附送的重疾保障会随着年龄增长交费金额急剧增加,尤其是60岁以后,可能开始时只有几十块钱,后期会变成几千块钱的保费,如果你不交了,那么保障也就没了。”
记者也帮张女士算了笔账,张女士前后已经交了三期的费用,每次交费4000元,三年交了12000元,但前些日子张女士去查询自己的保险账户,里面只有不到5000块钱了。如果张女士把这12000块钱存三年定期放进银行,按照基本利率4.25%来计算,三年下来还能从银行拿到13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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