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黄石市民黄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中国人寿保险黄石分公司购买10万元分红保险,结果合同上是30万,他要求公司解决。对此,保险公司称,合同经黄先生本人签字,已具有法律效力。
黄先生介绍,2010年前后,他认识了黄石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曹某,2011年1月,曹某让其去听一个讲座,讲座结束后他正准备离开,突然讲课的女讲师跑到他跟前送了一枝花,并向众人喊道:“这位先生买了30万的保险。”他感到莫名其妙。黄先生说,后曹某多次上门游说,他答应购买10万元分红保险。当时他付了1万元定金,随后将剩下的9万元打给了保险公司。
随后黄先生让曹某将合同拿给他,曹某将合同拿到黄先生的车上,让他签字,黄先生说,当时他看也没看,签完字后开车离去,就将合同丢在了家里。后来,他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通知他交保费,他一阵纳闷:不是已经交完了吗?他赶到公司才知道,保险合同上签的是30万元,顿时傻了眼。“我当时在车里签字,看都没看,是基于对曹某的信赖。”黄先生说。经过多次交涉,人寿保险公司退了4.8万元给他。“剩下的5.2万,我只希望要回4万就够了。”后来他将此事反映给黄石市保险协会,但至今仍未解决。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国人寿保险黄石分公司,找曹某及其主管经理了解情况。其主管经理让记者去找公司办公室杨主管了解。
杨主管称,她参与了此事的协调。当时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30万元,上面有黄先生的签名。按照公司规定,在保单生效10日内,公司会致电客户回访,如果客户对所签合同有异议,可以撤销保单。但根据当时电话记录,黄先生没有表示异议。对此,黄先生称,他当时委托曹姓业务员办理,以为合同上是他指定的10万元,就没有留意。
对于黄先生提出的4万元还款要求,杨主管表示,不可能退还,最多只能给点礼品,如果黄先生有异议,可走法律途径。此外,杨主管还提到,黄先生说公司业务员曹某有欺骗嫌疑,希望黄先生能拿出证据。
随后,记者再次联系曹某采访,但曹某电话关机。
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叶桢律师认为,只要双方签字,合同就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如一方称被欺骗,需举出证据证明被欺诈。“所以签订合同时,无论是和亲戚还是朋友,一定要看清楚,谨慎签字,不然就后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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