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不过三”定律,意思就是房贷的负担不要超过家庭月收入的30%。比如你的家庭月收入是1.5万,那么房贷最好不要超过4500元。
其实无论哪种法则或者定律,都只是给我们设置了一个简单的框架。在此基础上进行理财,出问题的概率不会大,不过要想获得收益的稳定保障,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分析家庭个性,制定自己专属的收支和理财计划。
家庭理财与保险理财
家庭理财,其目的是使我们的家庭财产保值和增值,追求一种财务自由。由于每个人对生活要求不同,理财就必须根据个人目标,同时考虑对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合理安排各种投资组合。而在家庭理财的一揽子组合中,保险应当是基础,应当是优先考虑的对象,这是因为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可防范不确定性的发生对家庭带来财务冲击,保险就是应对无法预料事态发生所做的事前准备,是我们家庭生活更加健康和稳固、确保家庭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保证。
家庭保险理财规划要跨出两大误区
误区一:单位买的保险足够了。这是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惯性思维。目前,许多单位都为个人购买了保险,其中社会保险属于强制保险,包括养老、失业、疾病、生育、工伤,但这些保险所提供的只是维持最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不能满足家庭风险管理规划和较高质量的退休生活。而单位购买的商业保险也属于短期险,一般时效为一年,所以这样的保障从本质上来讲不属于个人,一旦工作发生了变动或者公司决策发生了变化,这些保障都可能随时失去。
误区二:孩子重要,买保险先给孩子买。孩子当然重要,但是保险理财体现的是对家庭财务风险的规避,大人发生意外对家庭造成的财务损失和影响要远远高于孩子。因此,正确的保险理财原则应该是首先为大人购买健康险、寿险、意外险等保障功能强的产品,然后再为孩子按照需要买些健康、教育类的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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