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怎么看?
答:昨日,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销售高现金价值产品的,应保持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否则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明确自今年元旦,保险公司在每一年度销售的高现金价值产品的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资本金的两倍以内。
《通知》解释,高现金价值产品是指第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三年的产品。此类产品也就是市场上认为的短期高收益理财型保险,目前来看主要指万能险。
此前,保监会曾表示,此类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消费者短期保障、理财、资金流动的需求,但易产生费差损、资产负债错配与流动性风险。
据了解,去年多数中小险企在电商平台频频推出高预定收益率的万能险,销售业绩不断攀升,在规模保险中占比突破20%。在近几年保险业调整结构、回归保障的背景下较为鲜见。多家小险企销售高收益保单的保费收入远高于资本金的两倍甚至更多。
针对这一情形,保监会为险企调整业务结构设置了五年的过渡期。一旦五年内险企的此类保费收入没有控制在资本金要求的范围,将被迫再次提取最低资本金。
此外,保监会还要求险企在产品设计等方面加强管控,例如万能保险第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应由总精算师基于结算利率策略、最低保证利率与利益演示等因素综合审慎预估。对于各险企已报备或审批的产品,限于今年3月底前调整。
保监会还要求险企每季度结束后20日内上报销售报告,高收益保单销售行为将成为常规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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