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份养老保险,只图人老晚年有些保险金,当台州市黄岩区齐大伯去领取保险金时,却发现发放保险金相差一截,心里总是不踏实。
199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推出一款“特种养老”保险产品,当年只有37岁齐大伯符合参保的条件,就投保2000元的保险金,并按规定60岁后可领取每月244元养老金。去年6月,当他去领取每月养老金时,保险公司只给他发放了100元。对此,齐大伯无法理解,在一直与保险公司交涉未果后,投诉到台州市工商局黄岩分局12315。
工商人员会同齐大伯来到保险公司,但该公司却以该款产品试行办法第13条“今后如遇银行利率调整,本保险领取金额随之调整”为理由,拒绝给予全额支付。工商人员却认为该条款规定模糊,并未说明利率上调下调的调整变化,且从未通知齐大伯领取金额将变化,纯属一个“霸王条款”。最终经过调解,该保险公司同意按领取金一览表的金额发放。
当今,各种商业、理财的保险产品层出不穷,广大消费者投保前,一定要认真了解保险产品的功能与用途,根据自己需求与经济能力,选择购买适合自己的产品;要了解保险产品与银行储蓄区别,不可将责任险、意外险、分红险、重疾险、养老险等混为一谈;要仔细阅读保险产品合同相关条款,不要单纯听信推销人员说法,对疑问及时提出。同时,作为保险产品供应商,要如实告知消费者保险产品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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