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那么,究竟是保险公司存心欺诈,还是消费者对保险产品存在“认知误区”?让我们从最近的两个典型案例中去探知究竟。
答:从两则案例看分红险
两三年前,上海的曹女士购买了一款名叫“生命富贵花”的年金保险。按保险推销员当时的说法,这款保险属于分红险,收益要比银行存款高出6、7倍,1万块钱存银行一年利息300多元,该产品存2万就有3800元。只是该产品要存满两年。
然而,第二年保险公司寄来的缴费通知单里,却写着缴费期为十年,而要拿到收益则要等到遥远的2052年。曹女士女儿说,本来以为三年就可以取,通知单却写着一定要存满十年,且那笔钱40年后才能拿出来,那时她母亲该110岁了。
笔者以为,该案例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销售人员片面提炼了“这款保险属于分红型人身保险,收益要比银行存款高出6、7倍”的概念,并进行炒作,造成了客户一定的误解。
第二,无论销售人员如何营销,保险合同一般在投保正常受理后一周内送达客户手中,合同内容的首页中心位置即明确保单缴费年限为10年。而且从保险公司调取的电话录音中得知,客服人员回访电话直接说明了“分十年缴费”,因此,不存在到第二年看到缴费通知时才了解缴费年限的可能性。
第三,同样从电话录音中得知,回访人员有提醒客户10天犹豫期的概念,客户有充分时间对保单进行熟悉和了解。
第四,2052年仅指产品的满期日。事实上,若被保险人满81周岁后仍生存,则保险公司给付已交保费,而且每年都会有相应的生存保险金给付。而在满期日之前,被保险人60岁前保险公司每年给付5.5%有效保额,60岁至81岁保险公司每年给付10%有效保额。并不是2052年方可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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