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金榜题名两全保险(分红型)
基本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返还已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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