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公司:百年人寿发行日期:
保险类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年龄上限(周岁):65投保年龄下限(周岁):0
缴费方式:年交保障期限:1年
是否在售:是
投保年龄说明:出生28天-65周岁
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本合同表一《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表一”)所残残疾项目之一的,我们将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状况进行残疾鉴定,我们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但我们不承担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导致辞“表一”所列的残疾相应计算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我们将按“表一”的规定给付对应的保险金之各,但最高以本合同的基本保额为限。如果不同残疾项目属于一手或同一足,我们仅给付基中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的不同残疾项目,发生在同一手或同一足的,我们仅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果后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程度较高,我们将在后次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中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果前次残疾程度较高,则我们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最高给付金额:
任何一项或数项保险金给付额累计达到本合同的基本保额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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