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天安恒丰宝保险费返还终身寿险
保险类别:终身寿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传统型
投保年龄:六十天以上,四十周岁以下(含四十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发行机构: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银保产品:是
缴费期限:20年
保障范围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若被保险人在第一至第五保险单年度内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二、若被保险人在第六至第十保险单年度内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三、若被保险人在第十一至第二十保险单年度内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四、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交费期满,则公司按年缴方式下的保险费数全额无息返还已收保险费(此项保险费不包括任何由于疾病、健康及职业等因素引起加费部分),公司继续承担保险责任,且若被保险人于第二十保险单年度后至被保险人达60周岁时的保险单周年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60周岁时的保险单周年日,此后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分之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产品特色一、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为六十天以上,四十周岁以下(含四十周岁);二、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返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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