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出台的这份方案中可以看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参保对象为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或本市户籍50-59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个人。非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只要在杭居住生活,亦可参加保险。其中,从2015年到2017年,政府将为杭州本地户籍的三类老年人每人每年购买1份意外保险,一类是60周岁以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及重点优抚对象;第二类是60周岁以上失独人员;第三类是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
市老龄工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总体上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让利、自愿购买、鼓励参与”的原则。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为老年人统一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也希望更多的市民为自家老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将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承保的保险公司。具体赔付金额及细则,视中标情况确定,并在保险协议中明确。(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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