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复了幸福人寿《关于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的请示》。这意味着,去年7月1日,保监会敲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试点“以房养老”以来,国内首个“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正式面世。
这款保险产品名叫“幸福房来宝”。幸福人寿人士介绍,“房来宝”产品投保人年龄在60周岁至85周岁之间,主要针对孤寡、无子女、失独等特定老人群体。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后,可继续在原有房屋中居住,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对于市场最为关注的房价变动和房屋收益问题,幸福人寿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房来宝”产品条款中已明确,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但承担房屋下跌风险和长寿给付风险。也就是说,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
和普通保险产品15天的犹豫期,这款“房来宝”的犹豫期延长至30天,给了老年人更多的时间考虑是否投保。(来源:沃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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