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儿童健康成长,中国人寿保险特别推出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那么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呢?下面小编将为您具体讲述。
问:具体情况怎么样呢?
答:一、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二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三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保险公司按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三、成长保险金
投保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于以后的每个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
四、豁免保险费
在交费期间内,投保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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