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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富贵人生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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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66周岁前300%保险金额的身价保障;随着家庭责任的减轻,66周岁开始150%保险金额身价保障。你觉得呢?

  产品特色:

  快速见利:66周岁前每两年领取保险金额的8%,补充日常开销。

  六六祝寿:66周岁领取100%保险金额作为祝寿金,实现晚年心愿。

  年金养老:66周岁开始每年领取保险金额的8%,以年金形式补充养老基金。

  高额保障:66周岁前300%保险金额的身价保障;随着家庭责任的减轻,66周岁开始150%保险金额身价保障。

  分红增值:通过保额分红,复利递增,使领取金和身价保障不断提高,保值增值。

  特别豁免:被保险人身体全残免交续期保费,继续享受所有保障利益。

  产品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10年交:30天以上-50周岁

  20年交:30天以上-45周岁

  保险期间:

  至被保险人8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

  交费方式:

  10年交、20年交

  保险利益:

  本保险保险金额均由基本保额和累积红利保额两部分构成。

  1、生存保险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后至66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每满两周年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66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至8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期间,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按该生效对应日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2、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66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

  3、身故保险金

  (1)一年内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与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

  (2)一年后至年满66周岁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至年满66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因疾病或因意外伤害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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