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庆有余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复效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被保险人范围:
凡出生满六个月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投保人范围:
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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