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即可从保险公司领养老金。以房养老保险试点启动10个月后,终于迎来首单。昨日,汉口两位老人在子女见证下,与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签订“幸福房来宝”以房养老产品投保单,标志着以房养老保险首单落户武汉。
当日,北京、上海也各有一位老人签订投保单。如果随后的核保等环节顺利完成,这些老人将成为国内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首批客户。
幸福人寿人士介绍,“房来宝”产品投保人年龄在60周岁至85周岁之间,主要针对孤寡、失独等特定老人群体。老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后,可继续在原有房屋中居住,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2014年6月,中国保监会出台《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以房养老保险试点正式启动;当年7月1日,武汉与北京、上海、广州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开始推进试点;2015年3月23日,中国保监会批复了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保险条款,国内首个“以房养老”保险产品面世。(来源:沃保网)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