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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富贵花年金理财保险计划有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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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将豁免续期保险费,理财保险计划继续有效。你觉得呢?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国性的专业寿险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4日,总部现位于深圳。股东由深圳市富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等国内外资金雄厚的企业构成。公司现注册资本84.5亿元,是国内资本实力最强的寿险公司之一。

  保险利益

  1.生存给付:

  1).若被保险人于犹豫期结束后的次日零时仍生存,将给付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

  2).若被保险人于60岁前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将给付主合同保险金额的5.5%;

  3).若被保险人在60岁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将给付主合同保险金额的10%,直至被保险人年满81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止。

  2.身故、全残给付: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按以下三者之和给付,理财保险计划终止:1).主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2).主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3).个人账户价值(仅限身故时给付)。

  3.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将豁免续期保险费,理财保险计划继续有效。

  4.年金给付:主合同的生存给付将自动作为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按万能账户结算利率进行累积。在附加合同生效满两年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以年金的形式按年领或月领方式领取个人账户价值。

  5.满期生存给付:若被保险人于合同期满日仍生存,将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理财保险计划终止:1).主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2).个人账户价值。(来源:沃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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