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众瞩目的存款保险制度出台了,并于五月一日开始实施。有人说,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进程,也有人认为这个制度会打破银行一家独大的体系,究竟存款保险制度会有什么影响呢?在此为大家作如下解读:
Q1:什么是存款保险?
即各类存款性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当存款机构成员发生经营危机或者倒闭时,存款保险机制启动,提供财务救助或者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美国1933年首次成立为银行存款保险的政府机构,目前,全球范围内共11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Q2:存款保险制度的意义何在?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使得此后商业银行必须自负风险,从相当程度上改变了金融界的风险结构,可以防止银行之间的相互挤兑,并且防止金融危机蔓延。对于储户来说,减少了兑付风险,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
Q3:存款保险保障范围是什么?
条例规定的存款保险具有强制性,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国内外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从覆盖范围看,包括人民币,也包括外币;包括个人储蓄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的存款;另外,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的存款范畴之内。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不在被保险范围之内。
Q4:50万最高偿付限额是如何确定?超过了50万就不赔了吗?
50万为2013年我国人均GDP的12倍,能够为99.63%的存款人提供安全保障。这个限额也可以根据经济的发展、存款的结构变化等实施调整。另外,实行限额偿付,并不意味着限额以上存款就没有安全保障了。超过最高偿付限额的存款,可以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来源:和讯网)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