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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适用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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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终身年年返,祝福到永久。 身价有保障,安心享一生。 重疾有关爱,额外送关怀。 保费可豁免,经济无忧虑。 日期可指定,灵活更贴心。 保值更增值,红利滚滚来。

  鸿鑫人生的适用人群

  它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本品适合年轻群体购买,投保时间越早,健康账户增加越多,特别是孩子,自主险合同生效日起,每年都可领到相当于主险基本保险金额9%的祝福金,收益返还频率高、速度快,年年享有一笔稳定的现金流,轻松满足对孩子长期财务规划的需要。另外一旦投保,将拥有终身身价保障。在保障资金收益安全之外,还可防范身故风险。

  本品也适合中年人购买。作为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需要留存一部分资金养老还要对自身有所保障,此款保险返还快,保本增殖还提供保障,适合需要理财的中年人。

  但是这款保险不适合老年人,对于重大疾病保障不足,还有可能出现倒挂,即投保人缴费期满后,所缴纳的总保费之和小于被保险人能够获得的各项保障及收益之和。因此建议年轻群体购买这款保险。

  鸿鑫人生的投保案例一

  吴小姐,公司职员,为自己刚出生满30天的儿子小宝投保20份“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20份“附加鸿鑫人生加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主附险基本保额都是2万元,年交保费12520元,10年交清,红利累积生息。

  若小宝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于重大疾病确诊后每年获得1800元重大疾病关爱金,直至身故,重大疾病关爱金如不领取,还可留存于公司累积生息;同时公司将豁免以后各期的主附险合同的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若小宝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退还已支付的附加险保险费,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小宝不幸在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按身故时已支付的主险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主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以及身故时已支付的附加险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附加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小宝在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身故,按主险基本保险金额2万元与身故时主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以及附加险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时附加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项中较大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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