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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扮理财提前支取反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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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理财专家建议,买保险和买生活用品一样,应先了解自己的购买目的,更须充分了解保险条款内容,提防保险销售中的陷阱。你觉得呢?

  到银行理财莫名买了保险、买交强险也遭搭售险种……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险已渗透到生活中的每个环节,然而,记者连日来调查发现,保险业诸多乱象始终困扰着市民神经,“保险不保险”更成为一些市民心中挥之不去的阴霾。对此,有理财专家建议,买保险和买生活用品一样,应先了解自己的购买目的,更须充分了解保险条款内容,提防保险销售中的陷阱。

  霸王条款致欲赔不能

  购买保险,免不了签订合同,然而记者从市、区两级法院了解到,法院每年受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不下20起,其中又以合同霸王条款引发纠纷居多。

  2009年,家住顺德的王佩兰购买了一家保险公司的安康保险,缴费期限15年,保额7万元。她告诉记者,当时保险业务员称期间如果重病,即会赔付一半保险金。

  2013年,王佩兰肾病发作,需做肾脏移植手术,由于手术被列为合同重大疾病之列,她于是找到业务员希望能够提前领取保险金。业务员告知她,根据合同条款,她必须去医院开证明,证明自己的重病内容及生命剩余时间等。

  王佩兰对此不解,而且医院也不会开这种证明。她这才细看保险合同,发现保险责任下方竟有这样一款补充说明,“经保险人聘请的医师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认定被保险人平均存活期间,被保险人可申请重大疾病提前给付。”

  几经投诉协商,保险公司最终同意支付4万元理赔款。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保险合同一般是格式合同,拟订后消费者要么接受订立合同,要么不订合同。相对于消费者,保险公司是强势一方,他们利用优势地位在与消费者达成合同时加重对方义务、减轻自身责任,霸王条款由此产生。

  买车险定损难乱搭售

  “给车子买了全保和玻璃险,没想到还有盲点。”今年初,市民梁女士的小汽车在禅城佛平路停靠时车顶天窗出现破损。梁女士说,当时天窗砸出一个洞,她立即通知保险人员。保险人员初步查看后称要整块天窗更换,梁女士随后将车开到4S店维修。但她的理赔过程并不顺利。

  原来,梁女士的车险是购车时4S店代买的,其中包含了玻璃险等险种。梁女士说,以为买了玻璃险就不用自掏腰包修车,不料保险人员提醒她天窗并非玻璃险的保险范围。当初买车险时也没仔细看清条款,以致事后遇到维权难题。

  除了定损问题,买车险乱搭售也是市民吐槽的热点。

  在佛山从事汽车贸易的景明透露,车险种类中只有交强险是车主必须买的,但一些汽车交易市场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销售,或诱导车主超额投保、重复投保赚取代理费;同时,一些车险代理人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投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买了不该买或可以不买的保险,如自燃险、货物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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