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民汪先生看到重庆晨报启动“3·15”特别报道后,道出了自己在五年前遭遇的一次消费陷阱。
稀里糊涂买了保险
2008年,汪先生在渝中区大坪九坑子的一家银行存钱,工作人员建议汪先生买一种理财产品,一年交50000元连存3年,到时会得到固定的本金和利息16万多元,三年后就可以取钱。汪先生不急着用钱,就办理了这种理财产品。
去年,汪先生的儿子读大学急需用钱,于是拨打了合同上的客服电话询问如何取钱。
“她说我现在把钱取出来,要损失1万多元。”汪先生此时才发现,自己花15万元稀里糊涂地买了一份10年期的保险,要到2018年才能拿回本金、利息和剩余的分红。
昨天,汪先生赶到银行问工作人员为何当初没有说明这是保险,对方没有正面回答,“可能是有点误会。”
保险公司让他再等三个月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汪先生,从2009年到2012年,汪先生每年的分红都在1000元以上,汪先生提前取钱的话要承担一笔违约金。工作人员建议汪先生再等三个月,这份保险满5年后,他取回的钱就能基本达到本金15万元。汪先生最终决定不提前退保,但想通过自己的遭遇给大家提个醒。
律师称可向法院起诉
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涂绪律师表示,银监会已在2010年规范了银行人员代理保险公司业务的具体操作细则。
“市民在不明真相情况下购买了保险理财产品,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涂律师说,胜诉的关键是要证明自己是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购买的,保险公司未尽到法定的告知义务,以及保险公司或银行有误导的行为。(来源:搜狐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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