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80年花300元给孩子购买了保险,当时说只要存18年不动,18年后就能取一万多元,可是到最后,只取到一千多元。到保险公司问,说是这几年利率下调,达不到当时预期的金额了。只怪自己当时没仔细看保险条款。”长春市民孙女士给本报金融维权热线打来电话,诉说了自己的经历。
自上周本报“3·15”金融维权热线开通以来,很多读者打来电话诉说了自己所遭受的侵权事件和维权经历。记者发现,读者关于保险方面的疑问较多,保险专家表示,保险不同于银行存款,要仔细看清保单条款再签字,各种不同类型保险的收益也不同。同时,专家提醒,以下四种常见的寿险陷阱要注意:
陷阱1.片面夸大投资型保险收益
投资型保险收益预测一般分高、中、低三档,而部分营销员为了增强保险产品的影响力,在介绍产品时故意隐瞒中低档收益,只向消费者介绍高档收益,甚至介绍的收益比预定的高档收益还要高。也有部分营销员向消费者口头承诺收益。
根据监管规定,目前的投资型保险产品,凡是收益超过2.5%的部分都是不确定的,营销员和保险公司不允许对不确定的利益部分作出任何形式的口头或书面承诺。
陷阱2.把保险直接和存款画等号
将保险混淆成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基金,是保险销售误导的常见手法,也是“存单变保单”的先决条件。部分营销员会在投保人到银行办理存款时,向投保人推荐保险产品,并将保险产品的投资收益与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进行简单对比,甚至将保险产品直接解释为“银行理财产品”,或违规自制产品说明书和投资协议,诱导投保人购买保险。
根据监管规定,保险营销员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销售,不得将保险产品收益与上述产品简单类比,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不得以抽奖、送实物、送保险方式进行误导销售。在银保销售渠道,投连险等复杂品种应当严格限制在理财专属区域内销售。
陷阱3.混淆保额分红和现金分红
分红型保险产品是人身险中的主打产品,在人身险的总体保费中占有70%以上的比重,市场上销售的绝大多数保险产品,都是兼有保障和投资功能的分红型产品。
分红型保险的分红形式分为现金分红(保费分红)和保额分红两种。前者是比较常见的分红方式,即进入投资账户的资金,每年按投资收益情况,以现金的方式返还给投保人,这部分分红投保人既可以自行支取,也可以加到保费中继续投保。
保额分红是分红型保险中的另一种分红形式,这种分红不能直接支取现金,而是将投资账户中获得的收益自动转化成新的保费,以增加产品总体的保障额度。
目前,部分营销员在销售分红型保险产品时,会混淆保额分红和现金分红。投保人往往在保单生效数年之后,才意识到上当。(来源:搜狐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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