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洪女士是新华保险的老客户,2008年,她就开始在新华保险投保了分红型保险。由于曾经患过子宫肌瘤及乳腺囊肿,所以,一直以来她都希望能为自己投保一款重大疾病保险。2016年6月,新华保险在广东推出“多倍保障重疾保险”。这是一款具有“疾病保障种类多、健康观察期短”等突出优势的新型重大疾病保险,一经上市便备受客户青睐,成为市场最热销产品。洪女士在第一时间给自己和孩子投保了此款产品,其个人年缴保费4800元。投保时,洪女士如实告知了自己既往的子宫肌瘤及乳腺囊肿病史,新华保险东莞中心支公司2016年7月按规定进行了核保并承保,保单生效。2016年11月,洪女士感觉肺部不适,诊断为肺癌,入院治疗。住院期间,洪女士拨打了新华保险95567报案电话。东莞中支接到转办单后,第一时间派员来到医院慰问洪女士,签收理赔资料。2017年1月13日,在提交理赔资料后的第三天,15万元理赔金给到了洪女士手中。她的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并豁免后续保费9.12万元。
无独有偶,在高埗工作的湖南籍梅女士,2016年7月也为家人和自己投保了这款“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个人年缴保费7455元。2017年1月7日,她无意间发现左乳肿块,去医院检查,被诊断为乳腺癌,入院手术治疗。2017年1月13日梅女士向新华保险报案,新华保险东莞中心支公司理赔专员与保单服务人员第一时间前往医院探望,收取客户理赔材料,3天后,梅女士收到新华保险赔付的22.5万理赔金,理赔专员告诉她,合同将继续有效,并豁免后续保费14.16万元。
新华保险东莞中支相关负责人介绍,“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是新华保险针对日益高发频发的重大疾病而推出的新型重疾保险,不仅健康观察期短,只有90天,而且如果是在保单生效后前10年出险,公司在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基础上还会额外给付50%(成人)-100%(少儿)的关爱金,充分体现了该款产品在保险初期的保障功能。同时,该款产品有别于普通重大疾病保险的一次性赔付,而是采用对疾病进行分组给付的方式,理赔一次后合同并不终止,其理论上重大疾病最高可赔付7次,其中,发病率最高的恶性肿瘤最高可赔付3次。比如梅女士,在首次赔付后,合同继续有效。而从洪女士的案例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即使投保前有健康异常,只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并核保通过,通过该款产品也可以正常获得理赔。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新华保险在客户理赔方面的人性关怀。第三,赔付快捷,这两个案子都是新华保险现场服务,收齐资料3天内办结的,彰显了新华“更快、更易、更关怀”的理赔服务品牌。随着医疗水平提高、人的生命延长,这种可实现多次赔付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无疑将更符合客户需求和时代潮流!(来自:网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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