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是中国人寿保险呼和浩特分公司客户,2016年4月22日郭先生所在的公司为其投保了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保险金额分别为50万元和10万元,保费400元。
2016年7月2日被保险人在PRT快速路施工过程中,不慎踩空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导致腰椎骨折、腰部脊髓损伤。接到95519报案电话后,我公司理赔人员一次性告知了客户所需的理赔资料,并调查核实。客户治疗结束后,于2016年11月25日将理赔资料递交我公司申请理赔,经公司调查核实后,第一时间为客户一次性赔付医疗保险金10万元,并告知客户180日后进行伤残鉴定,按鉴定结果申请赔付伤残保险金。
2017年1月9日,客户到我公司申请单瘫(6级伤残)鉴定委托书,申请赔付保险金25万元,但在理赔过程中,我公司工作人员发现郭先生的伤残等级已超过6级伤残标准。公司本着遵照事实,诚信理赔的原则,不惜赔不少赔,主动勘察,第一时间联系被保险人,并派理赔人员和调查人员到呼市第一医院司法鉴定所核实情况,经骨科专家会诊,郭先生由于脊椎受损,双下肢肌力已达到了截瘫(3级伤残)标准,我公司根据司法鉴定书的鉴定结果,一次性赔付郭先生伤残保险金40万元,为客户后续治疗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保障。客户收到理赔款非常激动,表示:“意外的来临给我本人及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不幸,万幸的是在中国人寿保险呼和浩特分公司投保了这份意外伤害保险,出险后,我得到了中国人寿呼市公司理赔人员的协助,为我的伤情治疗争取到了黄金治疗时间,后期的理疗康复过程,在中国人寿呼和浩特分公司的无偿帮助和协调下,在北京做了系统的专家理疗会诊,在此,我非常的感谢中国人寿呼和浩特分公司的领导及辛勤付出的工作人员。除此之外,我还非常的感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之初,我们对自己的伤情和等级不是很了解,按6级标伤残准申请的赔付,中国人寿呼和浩特分公司理赔人员没有应付了事,草率赔付,少赔惜赔,主动与我联系并到医院核实,最后按实际伤情3级伤残标准进行了赔付,整整多赔付了15万元。在接到理赔人员的电话后,不到3个小时我就收到了40万元的理赔款,理赔速度真的是神速,中国人寿真不愧是大公司,办事效率高,打心底认为中国人寿是一家严谨、谦虚、高效、遵照事实、诚信务实、一言九鼎的保险公司。感谢中国人寿保险呼和浩特分公司各级领导及全体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与关爱!”
意外无情,国寿有爱。作为富有社会责任感和行业使命感的当代央企,中国人寿呼和浩特分公司始终秉承“成己为人、成人达己”的企业核心理念,坚持“诚信服务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努力承担社会责任,以高效快捷的服务为国寿客户保驾护航,以实际行动传递国寿温情,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成为客户心目中“相知多年值得托付”的保险公司。(来自:正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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